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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禁令”揭穿恶意投诉
2019-10-14

通过故意虚假陈述、伪造凭证和恶意抢注商标等方法,对合法商家发起恶意投诉,造成正当合法经营的商品下架乃至商家被迫关店。针对这种李鬼投诉李逵式的恶意投诉,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作出了全国首个禁止恶意权利人投诉的诉前禁令。

 诉前禁令是法院基于案件的急迫性和必要性,在案件审判之前就责令被申请人停止某行为的措施。例如受理该案的法院在掌握了有关线索后,对侵权人及时发出诉前禁令,避免了给权利人带来更大的危害。

 近年来,为了商业竞争,恶意投诉事件频发。一旦遭到投诉,有的商家可能就要受到处罚,虽然被处罚的商家事后可以拿出证据申诉,最后证明自己的清白,被撤销处罚。但反复下架上架、删除恢复,会将此前积累的评价和销售记录一扫而空,给商家声誉带来严重损害。余杭区法院发出全国首个禁止恶意权利人投诉的诉前禁令,是一个十分重要而且值得肯定的尝试。

 其实,是否属于恶意投诉,特别是网上销售产品很容易用大数据来辨别。在签发诉前禁令的本案中,接到权利人求助后,阿里平台很快就发现这几位投诉人之间存在关联性,并与权利人经营的店铺存在竞争关系,且这几个恶意投诉人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大多是伪造、变造的。经过与相关部门沟通,初步判断这是一个恶意投诉团伙,并向法院及时反映了这一情况。

 尽管电子商务法已经针对恶意投诉人建立了责任机制,但其落实和发生实效还需要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充分发挥司法智慧,确立适应互联网特点的裁判规则。余杭区法院作出的首个诉前禁令就很好地填补了司法政策层面的空白,及时为商家和平台止损,同时也有助于减少李鬼诉李逵这样的恶意投诉的发生率,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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