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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桥律师出席山东律师论坛暨刑辩业务高级研修班
2009-12-14

    11日至13日,万桥所王玉纯、周海滨律师应邀出席2009山东律师论坛暨刑辩业务高级研修班。
    本届论坛在山东济南召开。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律协党委书记齐延安出席论坛并致辞,各市司法局领导、2009山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评选中的先进单位及获奖作者代表、律师代表以及新闻媒体等共计300余人参加了论坛。吕立山,程守太,刘卫等知名律师出席论坛并发表演讲。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瑞华,北京律协刑事业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钱列阳,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高级法官、湖南大学教授罗智勇就刑事业务的前沿问题作了专题讲座。
    齐延安副厅长在讲话中强调,要在30年的基础上再创山东律师业的辉煌,必须把握好以下五条基本准则:一是准确领会并时刻牢记中国律师的职业属性。30年来,律师的职业属性有过三次不同的界定。周永康同志在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提出,律师要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这成为中国律师职业本质属性的最新、最科学的概括。广大律师只有准确领会并时刻牢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才能确保律师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才能有所作为,才能成就应有的政治、法律和社会地位。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准确把握服务发展与自身发展的关系,抓住切入点,找准着力点,积极介入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不断在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中再创新业绩,实现新发展。三是坚持以推动中国法治进步为己任。律师业的兴衰与法治的进步息息相关、血脉相连,法治兴则律师兴。要坚信法治的力量,关注法治的发展,参与法治的建设。要以推动中国法治进步为首要任务,为实现法治国家的梦想而矢志不渝、执着前行、百折不回。四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律职业家队伍。要把对法律的信仰,作为律师职业价值的核心理念,作为律师行业精神的重要内容,并将其内化于心,体现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之中,体现在每一次执业活动当中。五是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年的历史就是一部改革史,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步伐伴随着山东律师业发展壮大的全部历程。修订后的《律师法》又确定了许多制度层面的改革创新,飞速发展的世情、国情也会不断提出新的课题,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律师制度,不断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不断健全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努力为山东律师业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动力。
    王玉纯律师所撰写的《跟单信用证主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分析》一文获得2009年度山东律师论坛民商类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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