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高级合伙人辛大伟律师被聘为青岛市信访听证员 2013年4月,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山东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和《山东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试行)》的要求,青岛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和听证委员会为加强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切实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了法律界的相关专业人士作为信访事项听证员,参与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的听证工作。 我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辛大伟律师受聘青岛市信访听证员,聘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