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委托人的亲属在出差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死亡。范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分析将本案分为三个步骤进行。
范律师先代为处理交通肇事案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委托人获得肇事方60余万元足额赔偿。为最大程度帮助委托人争取利益,范律师又代理委托人向青岛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在取得确认劳动关系的生效判决书后,青岛市人社局作出委托人的亲属死亡属于因工死亡的认定。范律师再次代理委托人提请劳动仲裁案件,申请工亡补助金。青岛市市南劳动仲裁委最终作出南劳人仲案字[2013]第203号裁决书,裁决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抚恤金、丧葬补助金超四十万元。
这样委托人累计获赔金额超过一百万元,为表示对律师的感谢,委托人亲自来所赠送一面锦旗,上面书写“剑胆琴心,维护正义”八个大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