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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刘钊律师参加“PPP项目”实务专题讲座
2017-03-08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因其“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理念,既减轻政府长久以来的财政负担,又可将社会资本引入公共服务等领域,提高资源使用效能和建设、运营效率,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利结合。近年来PPP模式受到国家的代理大力推广及社会资本追捧。
    为顺应当前“PPP”发展潮流,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法律服,我所选派青年律师参加2017年3月3日至5日在杭州举办的“PPP项目实战、投融资、涉税、风控与业务开拓暨绿色PPP实务专题讲座”。本次培训、交流历时三天,与会专家、代表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基础知识及操作实务、PPP项目法律实践与融资工具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全过程中的涉税风险管控、金融机构参与PPP项目的实务操作要点、PPP资产证券化业务法律操作实务解析等议题进行了专题讲座和交流。我所参会代表刘钊律师表示,本次讲座活动涉及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务十分全面和深入,对于PPP项目实务学习和研究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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