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7日下午,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韩梅、窦欣欣律师受平度市税务局委托,为其顺利化解一起困扰多日的投诉纠纷。
据了解,平度市民葛某(化名)年初与生意伙伴王某(化名)发生一起经济纠纷,经过法院一审判决后,双方不服均向青岛市中院提起了上诉。在此期间,葛某认为其已向原告支付一定数额的货款,原告应当为其开具相应数额的发票,因此葛某于2020年9月28日向平度市税务局投诉了王某销售货物不开发票的不当行为。平度市税务局接到反映事项,立即安排专人对落实处理,经过走访调查发现,王某已为葛某开具了相应金额的发票,但因为经济纠纷还未解决,因此迟迟不愿将发票交给葛某。税务局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均未成功。
作为普通市民,葛某并不清楚这其间的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在找不到解决方向的情况下,葛某因为没有取得发票,进而对税务局的办理结果不满意,认为平度市税务局行政不作为,包庇王某不开发票的行为,不对王某进行处罚,因此,葛某只一门心思投诉平度市税务局,在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内不断通过各种方式对平度市税务局展开投诉,并多次到税务局有关办公室信访。但是王某已向税务工作人员出示了已开具的发票,因此不存在销售货物收取货款不开发票的行为,无法进行行政处罚,也没有行政强制力要求王某向葛某交付发票。
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韩梅律师、窦欣欣律师在接受平度市税务局的委托后,为了更好地解决葛某的无理投诉行为给平度市税务局开展日常工作造成的困扰,认真研究了葛某的全部投诉材料,分析了其经济纠纷的法律关系,并检索到了相应可供参考的司法判例。当日下午在平度市税务局的会议室与当事人葛某约谈中,两位律师向葛某认真分析了各个当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及或可引起的法律后果,耐心疏导安抚情绪,帮葛某理清了案件事实,找到了其诉求的解决方案。
最终,葛某解除了对平度市税务局的误会,并亲自到平度市税务局办公室表态,再也不因为此事进行无理投诉。这起投诉纠平度市税务局的相关负责人也对韩梅、窦欣欣律师表达了感谢之情,对其工作态度和专业度表示了高度认可。纷取得了圆满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