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0日,美国莱施菲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以下简称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假睫毛产品及其组件侵犯了其专利权,请求美国“ITC”发布普遍排除令、有限排除令、禁止令。2020年10月23日,美国“ITC”投票决定对特定假睫毛产品及其组件启动337调查,青岛睫立美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睫立美公司)被列名为该案被告之一。
为维护自身及行业的合法利益,睫立美公司迅速成立“337调查案”专项工作组积极应对,除聘请美国律师应诉反击外,还委托本所为该案提供国内专项法律服务,李勇主任、聂留胜律师全程参与该案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经过长达一年的组织协调和艰苦努力,通过各方细致入微、行之有效的工作开展,制定缜密的战略应诉策略,该案于2021年10月28日初裁,取得了有利于睫立美公司的结果。
2021年11月5日,睫立美公司举办了“337调查案”庆祝活动。作为该案的承办律师,本所李勇主任、聂留胜律师受邀同庆,为共同克服一切困难而取得的阶段性胜利干杯。
关于337调查
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简称“337条款”)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337调查的对象为进口产品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以及进口贸易中的其他不公平竞争,目的为禁止一切不公平竞争行为或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的环境下,企业面临的各种贸易摩擦和贸易壁垒有增无减,涉及面越来越广,也成为国外打压中国产品出口的新手段。过去,中国不少企业因为人才短缺、应诉成本过高,加之对知识产权问题的认识和应对能力不足,放弃应诉,最后不仅丢掉了市场,更丧失了发展前景。
而今,随着中国律师的国际案件参与度越来越高,中国企业不仅要学会树立很强的法律维权意识,还要积极应诉反击,寻找有效的解决方案走出沼泽地,充分利用其规则实现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