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532-85906076
86-532-85906076
青岛市苗岭路28号金岭广场2号楼11层
86-532-85906076
青岛市苗岭路28号金岭广场2号楼11层
86-532-85906076
青岛市苗岭路28号金岭广场2号楼11层
86-532-85906076
青岛市苗岭路28号金岭广场2号楼11层
86-532-85906076
青岛市苗岭路28号金岭广场2号楼11层
News
业绩资讯
业绩资讯
我所孙广平律师参加中华环保联合会志愿律师环境法律研习班
2008-12-17
我所孙广平律师近日在北京参加了中华环保联合会举办的志愿律师环境法律研习班。国家相关部门领导及著名环境法学者等为该研习班授课,来自全国各地的38名志愿律师及14家志愿律师事务所参加了该研习班。
    中华环保联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环境保护部主管的、致力于中国环境事业发展的全国性社团组织。为加强志愿律师队伍建设,提高环境业务知识和诉讼实务水平,打造一支业务素质过硬、诉讼能力高超的志愿律师队伍,为公众提供最专业、最优良的环境维权服务,中华环保联合会从全国各地招募热爱环保事业的律师参与公益环境维权。经环保联合会的审查,孙广平律师正式成为中华环保联合会个人会员、志愿律师。
    国家相关部门对此次研习班非常重视,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孙佑海同志、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夙理同志、中华全国律协副秘书长里红同志出席了研习班开班典礼并发表讲话,对研习班在提升律师环境业务能力、促进中国环境法制建设方面等方面的积极意义和作用给予了肯定和鼓励。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兼秘书长曾晓东同志、副秘书长李恒远同志、秘书长顾问吕克勤同志也出席了典礼并亲切致辞。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孙佑海主任、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李恒远同志、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的刘湘律师、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的马勇同志、北京大学的汪劲教授、环境保护部污染事故应急中心的张志敏主任及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别涛司长为研习班授课,为从事环境维权的律师提供了较为系统的环境专业知识。
    在研习班,孙律师同来自全国各地的同行及环保联合会的部分领导进行了交流,开阔了视野,为以后的环境法律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
联系我们
  • 86-532-85906076
  • 青岛市苗岭路28号金岭广场2号楼11层
  • wqlaw2006@163.com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