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532-85906076
86-532-85906076
青岛市苗岭路28号金岭广场2号楼11层
86-532-85906076
青岛市苗岭路28号金岭广场2号楼11层
86-532-85906076
青岛市苗岭路28号金岭广场2号楼11层
86-532-85906076
青岛市苗岭路28号金岭广场2号楼11层
86-532-85906076
青岛市苗岭路28号金岭广场2号楼11层
News
业绩资讯
业绩资讯
万桥律师应邀做客《新说法》
2009-03-20
    日前,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部主任张需聪律师应邀做客青岛电视台生活服务频道《新说法》栏目,就精神病人侵害他人权益后,其监护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以及司法救济等热点问题发表了法律意见。
    张需聪律师自从业以来,多次被评为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青岛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他的敬业精神和专业深厚的法学理论为客户及同行所赞赏,他积极的普法态度和服务意识更为社会所认可。
    同时,作为充满活力的万桥刑事辩护团队的带头人,张需聪律师多次组织其团队成员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及进社区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为社会和谐默默的奉献着自己的力量。
联系我们
  • 86-532-85906076
  • 青岛市苗岭路28号金岭广场2号楼11层
  • wqlaw2006@163.com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