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所律师李滨,应财经日报之邀对在缴纳车辆订购金时,易出现的问题进行点评、分析。建议购车者在缴纳车辆订购金时,应当与车行签定《购车合同》,该合同应写明买卖双方的正确名称,所购车辆的价格、型号、款式、颜色以及支付车辆全款的时间、提车时间等主要事项,同时明确购车者逾期付款、车行逾期交车或所交车辆存在瑕疵等情形的违约责任。与此同时,购车者应当牢牢记清何种情形属于违约情形,尽量避免自己违约,并在车行违约时及时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