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北京1月25日讯 记者朱磊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第二次会员大会今天在京召开,来自全国的56家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备受关注的《全国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分配方案》在此次会议上获得通过。
据音集协常务副理事长、总干事王化鹏介绍,截至2009年12月31日,音集协共有会员60家,涉及权利人单位112家,取得授权歌曲83686首。此外,音集协在全国的卡拉OK许可收费工作也已初具规模。自2007年启动卡拉OK许可收费至2009年9月30日,协会共向约3000家卡拉OK经营场所颁发了音像著作权使用许可证。
王化鹏说,为开展卡拉OK经营场所许可收费工作,音集协委托的天合集团公司在全国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子公司,其中26个子公司已经正式启动了收费工作。同时,为有效推动收费工作,音集协先后在18个省市就卡拉OK侵权提起了160多例行政投诉、800多例民事诉讼。
据介绍,在收取的版权使用费中,由钱柜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2007、2008年度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1050万元,经过2007年11月29日召开的权利人大会授权的管委会同意,已进行了尝试性分配。其余版权费将按本次会员大会通过的方案进行分配,扣除营业及附加税和文化部“全国娱乐场所阳光工程”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监管平台8%的费用后,运营成本、维权成本等占比为50%,其余50%在权利人之间进行分配,具体的分配规则将由理事会依据大会授权随后制定。
“音集协在整个工作期间的运营支出均由会员自己投入,数量远超收费额,分配的著作权费比例也由权利人协商制定,得到了全体会员的支持。”王化鹏说。
他同时表示,当前分配比例是协会运行情况的实际反映,协会今后将努力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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