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北京1月26日讯 记者袁定波 最高人民法院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又出重大举措,记者今天获悉,最高人民法院近日颁布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介绍说,条例把审判执行工作中的违纪行为作为纪律约束的重点,与执法办案相关的条文占分则条文总数的52.9%。针对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条例增添了新的约束性规定。还加重了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枉法裁判、违法执行、违法调解以及司法不作为等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
据介绍,条例首次对何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等作了说明。擅自对应当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或者对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的;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请托人等行为,都将受到条例的纪律约束。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条例的分则中增加了对法院领导干部插手干预过问案件、法院工作人员向审判执行人员行贿或者介绍贿赂、殴打辱骂涉诉上访人以及严重超出规定办理期限等条款,从而使纪律规范更加严密。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廉政问题,条例通过调整处分起点档次和最高档次等方式,对包括枉法裁判在内的违法执行、违法调解以及司法不作为等行为加重了处罚。”该负责人说,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业内外行为提供了制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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