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北京4月26日讯 记者郭晓宇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今天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情况报告时透露,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目前已经启动,建议有关部门抓紧工作进度,尽早提请国务院审议。
严隽琪说,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自1994年颁布以来,在推进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促进两岸经贸交流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由于该法实施已有十几年时间,其间两岸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发生了深刻变化,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要求。执法检查中,一些地方提出应适时修订法律及实施细则,建议根据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适时启动修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政策性调研,对于该法实施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建议通过修订实施细则予以研究吸收。
严隽琪透露,目前,商务部已会同国台办启动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建议两部门抓紧工作进度,广泛听取意见,尽早提请国务院审议,争取早日颁布实施。
执法检查中,一些台湾同胞提出了中小台资企业融资难、配套建设、购房、拆迁、股权转让等问题,以及台湾同胞及其家属在就学、就医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需求,大多涉及地方事权,严隽琪建议各地根据本地情况,在地方立法权限内,研究出台一些地方性法规和保障措施,进一步细化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中的有关规定,增强法律可操作性,为台湾同胞权益保护提供更加稳定、透明和完善的政策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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