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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对“小产权房”提出四点处理意见
1对违法建设立即叫停,责令开发商停止对外销售,并采取停电停水措施。
2对尚未销售的和2007年12月30日以后新建、续建的房屋予以拆除,并拆除所有圈建的围墙;对2007年12月30日以前销售的已建成房屋,待全国小产权房处理政策出台后一并处理。
3对已划分地块对外出租土地待建的,责令退还土地。
4分清责任,依法依规追究开发商、村干部等有关人员的责任。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罗莎琳) 国家相关部门将对小产权房动刀。中国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昨日在北京公开表示,当前,对于各地发现的小产权房问题,将采取“一案一处理”的方式。对于全国小产权房的处理,要等到小产权房处理政策出台后一并处理。目前国土部等十四部委正在研究制定小产权房清理整治政策方案。地产专家表示,小产权房尽管有价格优势,但它的出现会打乱商品房市场正常的供求关系和游戏规则。同时,买家如果购买小产权房也会有很大风险。
小产权房高达60亿平米
国土资源部昨日公开挂牌督办4起典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其中两起为农村集体土地建房案,即小产权房问题。国土资源部官员表示,该部已会同北京市国土管理局、怀柔区政府进行调查,并提出四点处理意见。一是对违法建设立即叫停,责令开发商停止对外销售,并采取停电停水措施。二是对尚未销售的和2007年12月30日以后新建、续建的房屋予以拆除,并拆除所有圈建的围墙;对2007年12月30日以前销售的已建成房屋,待全国小产权房处理政策出台后一并处理。三是对已划分地块对外出租土地待建的,责令退还土地。四是分清责任,依法依规追究开发商、村干部等有关人员的责任。
李建勤表示,国务院对小产权房问题高度重视,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4个部委成立了相关领导小组,并召开了小产权房整治处理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小产权房清理整治方案。
据悉,目前全国小产权房面积可能高达60亿平方米。合富置业首席分析师龙斌表示,小产权房打乱了商品房市场正常的供求关系和游戏规则,同时,会影响低端产品价格。
购房者权利或受到损害
据悉,有关规定表示,以“小产权”房为标的的合同因违法而无效,购买人无法获得产权登记或过户登记,不能成为房子的所有权人也无法再行转让;如果房子出现质量问题,也很难维护自身利益;若以后遇到国家征收,按规定也只补偿给所有权人即村集体和村民。此外,这些“小产权”房很可能因违法而被强行拆除或没收。总之购买人的利益将难以保障。
龙斌表示,小产权房虽然有一定的价格优势,比商品房便宜一点,但它主要的问题就是产权不明晰。如果购房者买这种房子,可能会让将来交易出现问题。
据记者了解,我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而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建筑将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这也是此类住宅被称为小产权住宅的一个最为重要原因。
建设部去年发布的《关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风险提示》也再次强调:“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经规划,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向集体组织以外的居民销售,并且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
名词解释 “小产权房”
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由享有该土地所有权的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单独开发或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开发建设,并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制作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这种房屋权属证书没有房管部门盖章,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故也称之为“乡产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