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532-85906076
86-532-85906076
青岛市苗岭路28号金岭广场2号楼11层
86-532-85906076
青岛市苗岭路28号金岭广场2号楼11层
86-532-85906076
青岛市苗岭路28号金岭广场2号楼11层
86-532-85906076
青岛市苗岭路28号金岭广场2号楼11层
86-532-85906076
青岛市苗岭路28号金岭广场2号楼11层
News
业绩资讯
业绩资讯
部分地市撤国资委改国资局引发担忧
2010-05-28
法制日报北京5月27日讯 记者辛红 最近,在新一轮的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部分地市将“国资委”更名为“国资局”,由直属特设机构改为职能部门,业内产生较大反响和担忧。记者今天从县级国有资产监管现场会上获悉,国务院国资委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认为国资监管重大原则必须坚持。
  这个重大原则就是十六大确立的“三分开、三统一、三结合”(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表示,国资委对此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向中编办提交了专题报告。国资委认为,国资监管重大原则必须坚持,地方国资委的监管范围要逐步实现全覆盖。
  黄淑和今天还表示,地方国有经济在一些方面要体现控制力,比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矿产资源等,这有利于引领地方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有利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
  据悉,在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和范围上,各地都有创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个直辖市不仅把企业经营性资产交给国资委监管,还根据地方实际,把金融资产、行政事业资产等交给国资委监管,采取的是“大授权”的模式。义乌市则把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按照运营特点划转给四大国有公司,实现了经营规模化、管理集约化。
  黄淑和认为,这些地方国有资产配置效率显著提高,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能力显著增强,值得借鉴。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联系我们
  • 86-532-85906076
  • 青岛市苗岭路28号金岭广场2号楼11层
  • wqlaw2006@163.com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