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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通知集中开展2014年度廉洁司法教育活动
2013-12-09
 

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
集中开展2014年度廉洁司法教育活动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在全国法院集中开展2014年度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的通知》,决定于2014年1至3月期间,在全国法院系统集中开展2014年度廉洁司法教育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对于筑牢广大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解决法院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教育活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通知指出,各级法院要把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的节日纠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教育活动中深入查找司法不廉及“四风”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并切实加强整改,以确保教育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通知强调,各级法院党组要加强对本院及辖区法院集中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员参与、不留死角,同时要将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教育活动的主要对象,督促他们带头参加活动、主动接受教育。各级法院要紧密结合本院实际,通过召开廉政教育大会或警示教育大会、集中上党课、重温廉政制度和纪律规定、组织座谈交流、撰写心得体会、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等多种形式,增强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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