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加强调查研究 努力推进公正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周 强
当前,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积极稳妥推进人民法院改革,为此,必须进一步认真执行好党的群众路线,搞好调查研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重视调查研究,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是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优良作风。习近平同志曾经指出:“我们党有重视调查研究的优良传统,在新的形势下要大力弘扬”,“为了防止和克服决策中的随意性及其造成的失误,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必须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决策的全过程,真正成为决策的必经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历来重视调查研究工作,把调查研究作为人民法院制定司法政策、出台司法解释、加强审判工作和推进自身建设的重要路径和依据。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如何充分发挥调查研究在促进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如何用调查研究成果推进依法独立公正司法和提升司法公信力,是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重大课题。
一、人民法院调查研究必须把握正确方向
要始终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坚持和发展,是我们行动的指南。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的调查研究工作,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并指导调查研究工作。
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当代中国的最大国情、最大实际,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牢牢把握这个最大国情,推进任何方面的改革发展都要牢牢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人民法院的调查研究工作,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出发,既要有前瞻性和战略眼光,又不能好高骛远。
要自觉服从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是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责。人民法院必须把全部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之中去谋划,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人民法院的调查研究工作,要适应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注意发现由此产生的司法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要把握好司法规律,及时提出做好审判工作的对策建议,使调查研究工作符合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和决策需要。
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法院的调查研究工作,必须和人民群众的关切期待同频共振,必须充分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回应群众的期待,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调查研究工作的重点,从而在审判工作中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
二、人民法院调查研究必须有效推进工作
调查研究要致力于加强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人民法院的调查研究工作应当摸清制约和妨碍实现司法公正的各种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要在调查研究中贯彻落实、大力弘扬人民法院的宪法地位和司法职责,阐明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审判权是居中判断权等特点,让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到以审判权为中心的司法活动具有自己的规律,只有尊重、服从司法规律才能实现司法公正。要深入研究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职权与依法接受监督的关系,深化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把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充分总结人民法院在司法公开、司法民主方面形成的司法经验和机制,并进一步从理论上、制度上予以升华,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让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要高度重视新媒体环境下舆论对司法工作的关注和监督,充分了解新媒体时代下舆论监督的特征和路径,认真研究人民法院如何加强司法宣传、正确应对舆情等问题,推动实现公正司法与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
调查研究要致力于服务保障大局。要紧紧围绕平安中国建设目标,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作为调查研究的努力方向。要以社情民意为导向,善于用群众的眼光审视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总结推广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成功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如何进一步依法惩治和预防刑事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深入调查研究因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利益格局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企业破产重组、市场竞争、金融创新等产生的矛盾纠纷,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深入调查研究如何妥善审理涉及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等案件,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深入调查研究涉及文化产业事业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措施,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深入调查研究社会管理中发生的各类案件的特点和规律,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要通过调查研究大力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经济社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拓展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地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职责使命。
调查研究要致力于保障改善民生。人民法院必须把以人为本、司法为民贯穿于司法活动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全面落实司法为民。人民法院的调查研究工作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调研工作的宗旨和根本任务。要以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突破口,从立案、审理、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认真查找群众打官司到底难在何处,有针对性地提出改革完善措施,使群众在诉讼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关怀、温暖和方便。要认真总结实践中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扩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有效做法,认真总结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经验,妥善审理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劳动争议、债权债务、损害赔偿以及食品药品安全、医疗、住房、教育、社会保障等案件,更好地落实司法为民宗旨。
调查研究要致力于建设过硬队伍。要紧紧围绕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队伍,认真调查研究适合人民法院工作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方法,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法官教育培训方式,完善学习和激励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法院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水平。要结合四级人民法院职能定位和审判实际,充分调研各法院所处地域、经济状况、辖区人口、案件数量等情况,科学确定不同审级人民法院的编制员额。要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研究制定符合法官职业发展的职务序列。要完善法官招录和遴选制度,探索建立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选任、晋升、考评、薪酬、惩戒等制度,探索建立适合司法工作特点的法官工资、退休和其他津补贴制度,推进法官职业保障。要积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反腐倡廉的成功做法,研究创新反腐倡廉制度措施,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调查研究要致力于推进司法改革。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各级法院要按照全会对司法改革的要求和部署,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在完善司法体制机制上取得新进展。要建立健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机制,使各级法院敢于排除各种干扰,坚持依法办事,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要按照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司法权运行,推进审判组织改革,探索建立专门法院,提升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要继续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在中央政法委领导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衔接配合,确保改革取得良好效果。要围绕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尽快形成人民法院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整体思路,适时出台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
三、人民法院调查研究必须注重实效
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人民法院的调查研究工作,必须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走群众路线,走出办公室、会议室,走出“文山会海”,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践,最大范围地倾听民意,最大程度地集纳民智,最大限度地整合民力,拜人民为师,向群众求教。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司法活动,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司法不公行为,都要坚决防止和及时纠正。要发挥人民群众在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司法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加强对司法权的监督,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要在调查研究中认真做好民意沟通工作,大力拓展民意沟通的范围,积极构建与人民群众、社会各界沟通交流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了解和把握社情民意。
要加强调查研究的针对性。人民法院的调查研究要以研究解决问题为导向。不仅要研究具体问题,还要注重顶层设计。要从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深入研究不同群体的司法需求、当事人的具体司法需求以及实现这些司法需求的途径。要以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为重点,紧紧围绕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能力、司法权威的关键问题,着力研究解决破解这些关键问题的体制机制等。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深入研究提高司法能力,加强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
要切实抓好成果转化。调查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应用,为了指导实践。评价和判断调研课题是否有价值、调研工作开展得好不好,最重要的标准就是看调研成果是否实现了有效转化,看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要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调研重大课题对全国法院调查研究工作的引领、示范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调研重大课题要紧紧围绕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进行选题和策划,为人民法院加强执法办案工作,为推进法治国家建设提供智力支持。要高度重视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各级各部门的决策参考,成为立法、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司法政策的重要依据,成为宣传法院工作、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载体,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当前,人民法院工作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深刻认识和把握“六个紧紧围绕”的重大部署,深刻认识和把握人民法院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肩负的重要职责,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抢抓发展和改革机遇,直面新挑战,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