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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撤并近七成领导小组
2014-04-10

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 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

最高法院撤并近七成领导小组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全面开展“文山会海”问题专项整治,大力清理和规范各类领导小组,除因工作需要暂时保留的领导小组外,撤销了28个领导小组,撤销数量达65%。

  清理规范过程中,对于中央明确要求设立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等6个领导小组,以及中央设有相应机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信息化领导小组等7个领导小组,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予以保留,以便与中央有关机构对口衔接。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暂时保留,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即行撤销。人民防空工作领导小组、反恐怖和安保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予以合并,调整为人民防空和安保工作领导小组。

  为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人民法庭工作领导小组等8个领导小组,鉴于相关工作已有明确归口负责部门,决定予以撤销。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机关公务用车治理及规范庆典会议工作领导小组、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等20个领导小组,鉴于相关工作已经完成或后续工作已经归口负责,决定予以撤销。

  据悉,上述举措是最高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的又一具体措施,目的是“规范和减少各类领导小组,充分利用现有职能部门承办各类事项”,对减少内部会议,强化职能部门责任意识,提高机关工作效率,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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