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4日上午10时,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出席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杜万华
最高院贯彻实施修改后民诉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孙佑海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 孙军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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