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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李金星律师执业证被吊销!
2019-08-07

8月6日,经李金星申请,拟对他作出吊证处罚的山东省司法厅在济南组织听证会。听证会当天的8月6日晚,山东省司法厅作出《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吊销李金星的律师执业证。根据行政法的规定,《处罚决定书》也通知李金星,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处罚决定书》查明,2018年5月10日、18日,李金星在代理案件期间,在网名“伍雷伸冤”的微博上连续发布针对福建林清风案不当言论。2018年5月-6月,湖南省司法厅对文东海律师吊销执业证书处罚期间,李金星在互联网上发表不当言论。


对比《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与《处罚决定书》可见,《处罚决定书》只是查明认定了李金星2018年5月、6月份的不当言论,而非《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所称的“2017年4月以来”发表不当言论。


公开资料显示,李金星律师近些年参与了一系列重大冤案的申诉代理辩护工作,例如被媒体公开报道的陈满案、聂树斌案、念斌案、吴昌龙案、金哲宏案等等,很多案例平反后都登上了央视新闻,写进了各级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里,但不可否认,在代理案件中,李金星律师也通过网络发表过一些过激言论,其被吊证之事受法律界高度关注。

2019年8月6日深夜23:56,山东省律师协会官方公众号“山东律师”发表《律师要依法依规执业》的主题文章,支持司法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对李金星做出处理。




原文如下:

8月6日,山东省司法厅向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李金星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其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3政处罚。我们支持司法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对李金星做出处理。

在这之前,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多次对李金星进行约谈提醒,希望其能够正视错误、悬崖勒马、知错改正,但他始终一意孤行,不思悔改。长期打着所谓“维权”旗号,通过微博“伍雷去夹边沟”“伍雷伸冤”炒作热点案件,多次发表不当言论,制造舆论压力,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同时,为胜诉不择手段,庭审中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其行为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损害了律师行业形象。作为一名党员律师,李金星本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执业活动中严守执业纪律,恪遵职业操守,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和社会责任感做行业引领者。但反观其所作所为,完全背离了一名党员律师的初心和信仰。

我国《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律师要发挥好传播法治精神、明确自由边界的积极作用,这是律师的时代使命和责任担当。希望全省广大律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履行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职责,在执业实践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积极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理念,依法诚信尽责执业,自觉维护律师良好社会形象,做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者、推动者,为打造法治山东金招牌作出积极贡献。(山东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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