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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 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09-04-13
    中新网4月13日电 今日发布的中国首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指出,要强化环境法治,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
  计划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方针,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创造有益于人类生存和持续发展的环境,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到2010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得到控制,重点地区和城市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2010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10%,地表水国控断面劣Ⅴ类水质的比例比2005年下降4.1个百分点,七大水系国控断面好于Ⅲ类的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好于Ⅱ级标准的天数超过292天的比例提高5.6个百分点。
  ━━落实《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完善环境与健康工作的法律、管理和科技支撑体系,控制有害环境因素及其对健康的影响,减少环境相关性疾病发生,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环保约束性指标和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
  ━━强化环境法治,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持续开展环境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沿江沿河和人口密集区的石油、化工、冶炼等企业,努力消除环境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性废物监管,防范环境风险。推行政务公开,实行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项目审批、案件处理等政务公告公示制度。加强信访工作,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拓宽和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
  ━━力争实现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
  ━━发展可再生能源。努力使可再生能源消费到2010年达到全部能源消费的10%。
  ━━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在通过提高能源效率和开发可再生能源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同时,力争使工业生产过程的氧化亚氮排放稳定在2005年的水平,森林覆盖率达到20%,年碳汇数量比2005年增加约0.5亿吨二氧化碳。到2010年使改良草地达到4000万公顷,治理退化、沙化和碱化草地达到1.1亿公顷,将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努力使90%左右的典型森林生态系统和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比重达到16%左右,治理荒漠化土地面积2200万公顷。50%的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
  ━━2009―2010年,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0万平方公里,实施生态修复面积12万平方公里。黑河、塔里木河、石羊河等部分生态脆弱河流得到初步治理。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编:李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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