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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营销误导防"猫腻" 投资收益类保险产品须明晰风险
2009-09-29
  本报北京9月28日电 (记者曲哲涵)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该办法从销售、售后和持续披露等几个环节,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性,增强了保险公司的强制披露义务,对于规范保险公司宣传销售行为,遏制销售误导将产生重要作用。
  《办法》规定,将媒体、公司网站上说明和介绍、产品说明会、销售人员的说明和介绍都属于保险公司信息披露范围,不准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在其中使用与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不一致的信息材料。对于近年来营销误导现象频发的投连险,《办法》明确了利益演示的相关细则,要求保险公司每周公布一次投资账户单位价格,同时在公司网站披露投资账户单位价格的历史信息;规定保险公司在保单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相关费用时及时催告投保人。为确保投保人了解相关风险,《办法》规定向个人销售投连、万能及分红新型产品的,投保人需在抄录风险提示语句后签名。《办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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