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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的通知
2009-02-19
    青司发〔2009〕31号
各区、市司法局,局直各单位:
    根据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和市局《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抓好集中教育培训工作的方案》的部署安排,2009年1月至4月份为"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整改提高阶段,5月份进行总结和检查验收。为推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就做好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持把提高干警思想政治素质贯穿活动始终,为做好整改提高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学习是坚定信念、增长才干、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各单位要坚持把提高干警思想政治素质贯穿活动始终,在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全国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辅导读本》、《法治热点问题》等规定内容的基础上,紧跟形势任务发展要求,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努力提高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思想认识。市局将继续编辑《"大学习、大讨论"学习资料汇编》,定期对党的最新理论观点、重大会议精神等进行汇编和印发,各单位要联系各自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把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二、突出重点,认真组织查摆问题,扎实推进整改提高工作
    整改提高工作是确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阶段。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组织机关人员重点围绕综合素质、工作能力、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查摆和梳理存在的问题;监狱、劳教所要组织干警重点围绕执法思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双六条禁令"等方面查摆和梳理存在的问题;法律服务机构要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重点围绕执业思想、依法办案、诚信服务、职业道德、社会公信力等方面查摆和梳理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的执法、执业机制。其中,各单位要着力抓好以下四个环节:
    1、抓好问题的查摆工作。要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或调查问卷、设立征求意见箱、走访案件当事人等多种方式,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对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讲话要求,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和个人在执法执业思想、执法执业能力、执法执业行为、执法执业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梳理、分析、归纳查摆出的问题。
    2、抓好全员执法(执业)思想分析材料的撰写。组织全体干警结合查摆出来的执法执业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原因,逐人形成书面执法(执业)思想分析材料,并逐级上报备案。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执法思想分析材料报市局备案。凡查找问题不认真、思想分析不深刻、整改措施不扎实的,要推倒重来。
    3、抓好查摆整改挂销号制度的建立。各单位对查摆出的问题,要逐一梳理归类,从深层次分析原因,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认真填写《"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查摆整改台账登记表》,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并逐级上报备案,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其中,各单位汇总后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查摆整改台账登记表》和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要在本单位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于4月15日前报市局备案。
    4、抓好执法、执业长效机制建设。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司法部有关规范执法、执业行为的要求,积极对照执法、执业中存在的问题,从建立长效机制的角度,按照扎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完善的执法、执业规范体系。
    三、加强领导,统筹兼顾,确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充分发挥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职能作用。整改提高工作是"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班子要在抓好自身查摆问题、整改提高的同时,充分发挥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职能作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抓好队伍查摆问题、整改提高工作的落实,确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取得实效。市局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各单位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情况及活动成效进行督导检查,以推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是注重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各单位要坚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成效转化到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上来,努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以实际行动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捍卫者、建设者。
    三是认真做好自查总结工作。4月下旬,采取自下而上、先自查总结、后检查考核的方法,逐级对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5月上旬,各单位向市局上报活动自查总结报告。5月中旬开始,市局将依据《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检查考核实施细则》,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并做好迎接市委政法委、省司法厅检查验收的准备。
    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查摆整改台账登记表》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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