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为某些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近年来,我所律师在做好本职法律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各项援助活动,认真履行执业律师的法律援助义务。2011年9月,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我所正式挂牌“山东省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点”,成为方便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的便民服务工作点之一。2013年6月起,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与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合作设立值班岗位,并在全市律所中选聘了5家律师事务所,专门提供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援助咨询,我所入选。
据统计,2013年全年我所律师共计参加12348法律援助热线值班24次,参加劳动争议案件法律援助值班30次,办结法律援助指派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