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离婚纠纷案件
案件类型:离婚纠纷
报送单位: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蔡玉叶
发生时间:2015年
案情简介:
女方小王与男方小朱与2013年6月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但自公婆搬来一起同住后,矛盾不断,并发展成家庭暴力,男方殴打女方,双方感情破裂,为此委托人小王要求离婚。双方无子女,有商品房一套。
承办过程:
本案接受委托后,从表面看案情简单,诉求仅仅是离婚分割财产,但是经过与委托人交谈,发现案情复杂,涉及到的感情,财产方方面面,双方争议分歧很大,矛盾突出,代理人与委托人加强沟通,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分析,提出自己的代理方案,努力征询委托人并尊重委托人意见。本案争议焦点如下:
1.委托人情感焦虑,情绪失控,不能理性处理该婚姻纠纷。
委托人原告小王因与被告小周婚后感情较好,对待公婆付出较多,后发生家庭暴力,原告小王存在心理不平衡,情绪时常激动至失常,常有与被告及其家人同归于尽的想法。 代理人策略是,将委托人当成自己亲人,真心想为其解决婚姻困扰,应及时疏导委托人心理,让其树立起正确的婚姻观念,理性解决问题,让其对待自己以后的人生充满信心。
2.该案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涉及到的赔偿数额最多能判决多少,是本案难点之一。
委托人被殴打受伤后曾经报警,应当及时收集其相关证据,为本案委托人争取最大的权益。通过该家庭暴力事件争取该案件调解结案,利用被告好面子心态将过错赔偿金数额提高到能承受的最高数额。
3.本案最大难点在于房屋如何分配,委托人原告小王工作事件短,在青岛无亲无故,要想生存扎根,最好是有房屋遮风避雨,但是小王确实没有足够资金还清贷款并办理过户。
该房屋首付款比较复杂,虽然是从原告小王账户走账缴纳,但是确实是有公婆打款8万元的事实,该款项委托人认为是彩礼,不应该退还。该房屋以被告小朱名义公积金贷款,其主张判决房屋归其所有,给付原告房屋折价款也符合法律规定。
经过以上分析,通过心理多次疏导,委托人完全信任并依赖代理人,与代理人共同制定案件代理思路,案件策略,代理人并积极调取公安掌控的证据,及现行公积金更名过户政策,为案件胜诉做好各项准备。
经过庭审,多次调解,我们坚定提出自己主张:
1.原告要求坚决离婚,并要求被告男方小朱过错赔偿5万元。
2、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归原告女方小王所有,被告协助办理更名过户,该房屋首付款均为女方婚前财产交付,其中8万元为公婆婚前给付彩礼。
经过多次开庭,及与法院交流,法官倾向于将房屋判决给女方,因公积金贷款现行政策该房只办理变更更名即可,无需拿出大量资金提前还贷,这样原告仅需拿出一部分钱给付被告作为房屋折价款。基于中华民族传统,男女结婚有给付彩礼的风俗,结合原被告实际情况,其中8万元中部分金额倾向于认定为彩礼。
最终本案调解结案:
一、原被告自愿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归原告所有,被告协助办理更名过户,原告一次性给付被告12万元房屋折价款。
简要点评:
1.婚姻案件由于特殊性,考虑到本案被告性格特点,依据大量案件事实材料,代理律师争取调解结案是明智的,该案涉案房屋市场价值约80万元,最终判决给女方,仅给付被告12万元房屋折价款,无疑是本案最大成功。熟悉涉案所在地的房屋贷款政策法规,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是能够主动掌控案件发展的关键因素。
2.婚姻案件中女性往往是弱势一方,婚姻对其来说就是整个生命全部,很多人不知道离婚后没有了经济上心理上支持后,如何生活。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每个女性都有很多潜在的能力,一旦有独立自强的意识,解决了面前的困难,必然会迎来自己崭新的一天,何必为了不幸的婚姻搭上一辈子的幸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