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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思想工作制度
2008-12-11

为确保全体律师和工作人员思想品行端正,规范律师执业,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全体律师和工作人员,确立政治思想工作的领先和指导地位。
二、政治思想工作,由所党支部书记负全责,所党支部具体安排、布置、汇总。
三、坚持政治学习制度,提高思想觉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所党支部书记定期、不定期的召开会议,分析全所人员的思想状况,把好脉搏,有的放矢地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五、所党支部要关心群众生活,为群众排忧解难。
六、所党支部要倾听群众意见,发扬民主作风,改进工作。
七、合伙人应注意本部门律师的思想动向,协助所党支部及时做好思想工作。
八、及时表扬遵纪守法、规范执业、讲奉献、讲团结、讲文明的好人好事。
九、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规章制度的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出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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