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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习制度
2008-12-11
为提高全所人员的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法律为政治服务,政治思想是做好律师业务的保证,全所应注意培养和保持学习政治理论的良好风气,把学习当作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的首要措施。
二、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时事政治;与律师业务相联系的理论。
三、采取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学习方法,原则上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
四、对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和党中央的重要决策要随时安排学习。
五、对政治学习情况每半年小结一次,每年总结一次,年底评出政治学习优秀者,给予表彰。
六、重视学习质量,做到不敷衍了事、不图形式、不走过场。
七、集体学习应准时参加。请假者应及时补课;无故缺课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要给予处罚。
八、政治学习的时间安排、内容选定、检查总结由办党支部负责。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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