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0月30日讯 记者张亮 卫生部副部长尹力今天在此间说,由于多种因素,扰乱医疗秩序的“医闹”事件和由医疗纠纷引发的恶性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发生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因医疗纠纷引发的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事件高达上万起。
尹力在今天召开的中央综治委2009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说,医患纠纷是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在医疗行业的集中综合反映。卫生部门将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和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工作,落实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政策,改革现行患者先交费后报销的支付制度,实行第三方付费,引导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减少医患纠纷的产生。
尹力表示,在总结宁波、天津、江苏、江西等地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建立医疗责任保险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卫生部与司法部、保监会拟于近期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引入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健全医疗责任风险分担机制,及时化解医患纠纷,维护和谐的医患关系。
尹力认为,解决医患纠纷要发挥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的平台优势,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公安部门研究将医院门急诊等重点部位纳入公共场所,制定相应的治安管理措施,加强对医院场所的治安管理。民政部门加大对“三无人员”等社会困难人群的医疗救助,明确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和途径。宣传部门弘扬主旋律,防止炒作,形成尊重医学、尊重医务人员的良好社会氛围。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研究协调医患纠纷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统一医疗事故的鉴定主体、处理程序、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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