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莫静清
法治周末记者 李亮
对于此案中怀孕白领李霞的行为是否构成严重违纪,中华女子学院法律系教授刘明辉认为还有待核实。但目前确实存在不少白领在怀孕后,被调岗,降薪、增加工作量、以开除相要挟迫使在《自动辞职书》上签字,甚至违法辞退等行为。其辞退理由多为“严重违纪”。
作为惟一的农民工代表参与劳动合同法两次审稿的张志强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我认为,目前由于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普遍不强,同时出于节约成本和追求利益最大化考虑,很多用人单位一旦发现女职工怀孕,总是想法设法让女职工主动辞职或被迫辞职,这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
在我国,产假工资和生育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根据《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费,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来自北京千千律师事务所(原北京大学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与耶鲁大学合作的《中国职场性别歧视状况研究报告》的数据显示:根据当前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及哺乳期内被单位强行调岗降薪的调查发现,被调查者所在单位女职工在“三期”内被单位强行调岗降薪的占20.9%。
千千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该调查采用问卷形式,回收有效问卷2707份。从单位性质分析,存在强行调岗降薪最为严重的是合资和外资企业,占32.2%。其次是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分别占26.2%、23.4%、18.4%和10.4%。
怀孕白领维权之困境,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不少被辞退的怀孕白领担心一旦维权,再找工作时可能会因“曾起诉过原东家”而被新公司拒绝。而一些女白领因预见到怀孕后与公司可能产生的纠纷,索性主动辞职,“免动胎气”。
而对于被辞退的怀孕白领决定维权的诉求之一———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书》的相关内容,张志强从怀孕白领身心及操作角度亦认为,“这可能会因诉讼而导致双方关系紧张,建议还是产假后终止劳动关系。”
至于怀孕白领被辞退现象滋生的根源,刘明辉认为有多方面。
“首先,法律制度本身不完善,缺乏推定解雇制度。”刘明辉对《法治周末》记者介绍说,“推定解雇制度是指劳动成文法或者判例法确立的由雇员被迫或者被引诱辞职的行为,推导认定雇主有解雇雇员的故意,因而让雇主承担复职或经济补偿责任的法定的行为准则。”
“其次,生育保险制度不健全。”刘明辉表示,“比如在北京和上海,目前不允许外地户籍的女职工享受(有居住证的除外);并且生育保险基金本身不含对孕期替代成本的补偿。这就导致用人单位不愿承担‘性别亏损’,从而不择手段地逼迫或者引诱怀孕女职工辞职。”
“政府对守法单位的鼓励也不足。”刘明辉认为,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引导企业雇佣女性。“例如,韩国对被评选为优秀平等雇佣女性的企业颁发‘男女平等雇佣机会认证标志’,允许其在三年内使用这一标志,并在政府采购时享受加分优惠和行政及财政方面的各种优惠。”
此外,刘明辉还认为对企业的社会责任教育不到位、国内目前对就业性别歧视缺乏普遍认知等原因。
来源:法治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