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国知识产权局执法工作会议上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现已专门成立执法专项行动督导机构,开始实施为期半年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从现在起,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对流通环节的知识产权执法检查整治,每月至少一次,并向社会公开。对执法行动不力、消极不作为而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国务院部署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国家知识产权局现已拿出《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确定本次专项行动要以各类大型展会、商品流通集散地、货物进出口为重点环节,以高新技术产业、农业、食品、药品、工业设计等产品为重点产品,以权利人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及涉外的案件为重点案件,加大主动查处力度,提高执法办案效率。
其具体措施包括:坚决打击反复、群体、恶意专利侵权行为以及假冒专利行为,对问题严重的专利侵权假冒产品生产销售点依法取缔;推动12330公益服务电话成为专项行动中接受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社会监督的主渠道;强化展会执法,对有影响的展会,要采取展前审查、展中巡查、现场设站等措施,做好纠纷防范、调解与处理工作;做好涉外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对国内外专利权人一视同仁,切实保护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坚决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货物的进出口;加强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制止相互推诿,遏制地方保护;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相衔接等。
截止今年10月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批准设立66家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遍布全国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网络逐步建成。泛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中部十六省市、西部十二省市、东北三省等多个跨省专利执法协作机制日益完善,在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取证、案件移交、处理决定方面,开展了深层次的执法协作,形成打击合力。
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强对执法办案工作的指导,完善重大案件逐级上报制度,严禁推诿接收案件,并将适时推动制定国家层面的专利保护条例。《专利行政执法操作指南(示范文本)(试行)》目前刚由该局推出。
来源: 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