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星期六,早晨7时30分,北京市朝阳区龙辉大厦的门口就挤满了孩子和家长。孩子们大多是来这里的巨人学校劲松教学部补课的,还有不少家长跑来咨询如何报名……工作人员说,这样的场景每个周末都要上演。
据了解,巨人学校的授课老师分为两种——教数学、语文的全都是重点学校的兼职教师,教英语的大部分为专职教师。记者在招生简章上看到这样的介绍:“耿老师,北京市中教高级,西城区语文学科带头人,多年从事语文教学及管理工作。”入口处的教学成果展示区里,也全是类似的介绍。
从今年3月1日起,北京市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开始正式施行,公办学校教师如在工作日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或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的,将负法律责任。有家长和业内同行质疑:非工作日的兼职又该如何看待?这些“分外活”会否影响老师“分内”的工作?
【现状】有偿补课十分红火,主力军为公办学校的教师
北京市的社会办学机构里,到底有多少公办学校的教师在兼职?
雅思博教育是北京另一家较大的培训机构,近日,记者称自己为应届毕业生前往应聘,却被告知“不招收应届毕业生,只聘请公办学校兼职教师”,因为“他们了解教学进度与教学政策,与学校课程同步”;其网站的“课程预告”栏目下,详细刊登了一些任课老师的情况,如“李老师,任教于北大附中,在职初中英语教师,26岁,工作性质:兼职,期望薪水:100元/小时。”网站还表示,“另有4000多名教师不愿在网上公布个人信息,详情请致电”。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富力城小区的北京家教中心,签约老师全部是公办学校的在职教师。记者问:“兼职老师可否保证教课时间?”工作人员回答:“会根据学生所在区域安排补课老师,并且周末之外也可协调时间派老师给孩子讲课。”据工作人员透露,重点学校教师的补课薪酬在250元—300元/小时,普通学校老师的薪酬在150元—200元/小时,且补课最短周期为30小时。
从调查情况看,北京的“补课业”十分红火,主力军是来自公办学校的兼职教师。
【原因】补课存在现实需求,兼职过多会影响本职
对于业余时间兼职,教师和专家的看法不太一致。
周老师从1992年起在培训机构做兼职老师。她感觉,这些年来接触了不同的教材、学生,既增加了收入,业务能力上也有提高,更知道学生需要什么了。但她也坦承,兼职过多确实会影响本职工作,应该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把握好度。她说,自己是每个周末上一到两个半天的课。
精诚实验小学总校长郭健康认为,公办学校教师有偿补课,主要是优质教育资源不均衡造成的。老师们有经济因素的考虑,可以理解,但并不值得提倡。他表示,教书育人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与时间,兼职教师缺乏与学生的充分交流,教学质量上很难有提高。作为民间培训机构,他更希望能拥有一批专职教师,这样的队伍才会更有干劲,稳定性强。
华东师大教育学系教授吴遵民介绍说,华东师大承担的“中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政策研究数据库”课题对9个省市区进行过调查,结果显示,中小学教师对自身职业的满意度较高,对社会地位的满意度偏低,对经济地位的满意度严重偏低。他认为,教师兼职是应试教育大环境下衍生出来的“怪胎”,是一种“家长、学生、教师三方的无奈之举”。
华中师大教育学院院长涂艳国认为,除了社会有对有偿补课的客观需求外,一部分教师师德缺失也是问题所在。有偿兼职,直接的影响是占用了休息日的时间、精力,使教师对本职工作投入不足;部分师德薄弱的教师还会用在课堂上“留一手”的方法逼迫学生去上辅导班。
吴遵民表示,教师是一项崇高的职业,公职教师拿国家工资,就应该尽力教书育人。由于公办学校的工资是旱涝保收的,为了补课的额外利益,有些老师就会放松对本职工作的要求。而且,很多贫困家庭的子女负担不起额外的补课费,这种兼职会造成更大的教育不公平。
【建议】禁令用意很好,操作起来仍需细化
对于北京市“公办学校教师工作日禁止兼职”的新规定,受访的教师和专家纷纷表示,规定的用意很好,但操作起来有难度,还需进一步细化。
周老师表示,规定实施起来很难,因为家长肯定不会去揭发请来的老师,对兼职教师法律责任的界定也是一个难点。
华东师大教授杨小微表示,希望这条规定可以准确界定“工作时间”,而且对必要的警示、责罚都给出法律依据,但他认为,规定可能仍是“治标不治本”。
涂艳国表示,从目前的情况看,公办教师有偿兼职可能还会长期存在,所以,要考虑到问题的复杂性与长期性。规范是必须的,如果连规范都没有,后果更不可想象,但类似的禁令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首先是对于教师所负的法律责任,《义务教育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次,“工作日内不许兼职”的规定又留有空间,即是说非工作日兼职是可以的,但非工作日兼职也会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专家们提出了不同建议。
杨小微建议,第一,要提升教师职业的吸引力,使教师找到职业的内在尊严与价值。第二,各级政府要把提高教师待遇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收入上去了,兼职自然会减少。第三,如果家长和社会的需求是正当的,不妨策划一些活动,将为社会和家庭的服务列入学校正常的工作日程,或者开发校本课程,使所谓“兼职”正当化。
吴遵民建议,要逐渐改变目前的应试教育大环境,改革高考制度,改变残酷的“一考定终身”,避免将学生抛上狭隘的“造才”流水线。只有这样,社会对额外教育的需求才会降低,教师兼职自然会随之解决。此外,各级相关部门要解决教师的切身问题,强化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
北京市教委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的具体细则还在积极讨论中。 (倪光辉 杜文明)
来源: 人民网
据了解,巨人学校的授课老师分为两种——教数学、语文的全都是重点学校的兼职教师,教英语的大部分为专职教师。记者在招生简章上看到这样的介绍:“耿老师,北京市中教高级,西城区语文学科带头人,多年从事语文教学及管理工作。”入口处的教学成果展示区里,也全是类似的介绍。
从今年3月1日起,北京市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开始正式施行,公办学校教师如在工作日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或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的,将负法律责任。有家长和业内同行质疑:非工作日的兼职又该如何看待?这些“分外活”会否影响老师“分内”的工作?
【现状】有偿补课十分红火,主力军为公办学校的教师
北京市的社会办学机构里,到底有多少公办学校的教师在兼职?
雅思博教育是北京另一家较大的培训机构,近日,记者称自己为应届毕业生前往应聘,却被告知“不招收应届毕业生,只聘请公办学校兼职教师”,因为“他们了解教学进度与教学政策,与学校课程同步”;其网站的“课程预告”栏目下,详细刊登了一些任课老师的情况,如“李老师,任教于北大附中,在职初中英语教师,26岁,工作性质:兼职,期望薪水:100元/小时。”网站还表示,“另有4000多名教师不愿在网上公布个人信息,详情请致电”。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富力城小区的北京家教中心,签约老师全部是公办学校的在职教师。记者问:“兼职老师可否保证教课时间?”工作人员回答:“会根据学生所在区域安排补课老师,并且周末之外也可协调时间派老师给孩子讲课。”据工作人员透露,重点学校教师的补课薪酬在250元—300元/小时,普通学校老师的薪酬在150元—200元/小时,且补课最短周期为30小时。
从调查情况看,北京的“补课业”十分红火,主力军是来自公办学校的兼职教师。
【原因】补课存在现实需求,兼职过多会影响本职
对于业余时间兼职,教师和专家的看法不太一致。
周老师从1992年起在培训机构做兼职老师。她感觉,这些年来接触了不同的教材、学生,既增加了收入,业务能力上也有提高,更知道学生需要什么了。但她也坦承,兼职过多确实会影响本职工作,应该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把握好度。她说,自己是每个周末上一到两个半天的课。
精诚实验小学总校长郭健康认为,公办学校教师有偿补课,主要是优质教育资源不均衡造成的。老师们有经济因素的考虑,可以理解,但并不值得提倡。他表示,教书育人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与时间,兼职教师缺乏与学生的充分交流,教学质量上很难有提高。作为民间培训机构,他更希望能拥有一批专职教师,这样的队伍才会更有干劲,稳定性强。
华东师大教育学系教授吴遵民介绍说,华东师大承担的“中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政策研究数据库”课题对9个省市区进行过调查,结果显示,中小学教师对自身职业的满意度较高,对社会地位的满意度偏低,对经济地位的满意度严重偏低。他认为,教师兼职是应试教育大环境下衍生出来的“怪胎”,是一种“家长、学生、教师三方的无奈之举”。
华中师大教育学院院长涂艳国认为,除了社会有对有偿补课的客观需求外,一部分教师师德缺失也是问题所在。有偿兼职,直接的影响是占用了休息日的时间、精力,使教师对本职工作投入不足;部分师德薄弱的教师还会用在课堂上“留一手”的方法逼迫学生去上辅导班。
吴遵民表示,教师是一项崇高的职业,公职教师拿国家工资,就应该尽力教书育人。由于公办学校的工资是旱涝保收的,为了补课的额外利益,有些老师就会放松对本职工作的要求。而且,很多贫困家庭的子女负担不起额外的补课费,这种兼职会造成更大的教育不公平。
【建议】禁令用意很好,操作起来仍需细化
对于北京市“公办学校教师工作日禁止兼职”的新规定,受访的教师和专家纷纷表示,规定的用意很好,但操作起来有难度,还需进一步细化。
周老师表示,规定实施起来很难,因为家长肯定不会去揭发请来的老师,对兼职教师法律责任的界定也是一个难点。
华东师大教授杨小微表示,希望这条规定可以准确界定“工作时间”,而且对必要的警示、责罚都给出法律依据,但他认为,规定可能仍是“治标不治本”。
涂艳国表示,从目前的情况看,公办教师有偿兼职可能还会长期存在,所以,要考虑到问题的复杂性与长期性。规范是必须的,如果连规范都没有,后果更不可想象,但类似的禁令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首先是对于教师所负的法律责任,《义务教育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次,“工作日内不许兼职”的规定又留有空间,即是说非工作日兼职是可以的,但非工作日兼职也会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专家们提出了不同建议。
杨小微建议,第一,要提升教师职业的吸引力,使教师找到职业的内在尊严与价值。第二,各级政府要把提高教师待遇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收入上去了,兼职自然会减少。第三,如果家长和社会的需求是正当的,不妨策划一些活动,将为社会和家庭的服务列入学校正常的工作日程,或者开发校本课程,使所谓“兼职”正当化。
吴遵民建议,要逐渐改变目前的应试教育大环境,改革高考制度,改变残酷的“一考定终身”,避免将学生抛上狭隘的“造才”流水线。只有这样,社会对额外教育的需求才会降低,教师兼职自然会随之解决。此外,各级相关部门要解决教师的切身问题,强化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
北京市教委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的具体细则还在积极讨论中。 (倪光辉 杜文明)
来源: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