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11日电(记者杨维汉)2009年是“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局之年。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发《关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2009年度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要重点解决对“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认识不到位,“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思路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要重点解决内部监督的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少数干警司法不公、不廉等问题;要重点解决内部管理的水平不高,少数干警精神状态不佳、司法能力较弱,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低下等问题。
方案指出,要继续强化反腐倡廉建设。要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的作用,切实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要围绕落实“五个严禁”规定,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干警的职业道德教育、权力观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创新促进司法廉洁的机制、制度,构筑源头治腐的制度防线。
今年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工作重点是增强司法为民意识,落实司法便民措施,狠抓公正、廉洁司法和制度建设。方案强调,要全面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要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强化司法便民措施;要规范立案工作,简化立案环节,丰富立案方式,方便群众诉讼;鼓励法官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就地调解纠纷,减轻群众诉累;要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扩大司法救助范围,规范诉讼救济和执行救济;要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现象。
方案提出,还要把深化对“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的认识、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健全完善案件管理机制、健全完善行政管理制度、完善巡视督察制度、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与媒体的联系沟通等方面的内容作为重点抓好的工作。
方案还要求,各级法院要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及时设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积极创新活动内容,切实加强验收检查。今年年底前,各高、中级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组织对本地区法院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结合今年的活动内容,采取适当方式在当地群众中进行满意度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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