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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局直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行督查的通知
2009-03-26
局直律师事务所党(总)支部:
     3月13日,市局党委召开了“市司法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部署了全局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方案和目标要求。3月19日,市律师协会党委结合局直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律师党员队伍实际,专门制定下发了《青岛市律师协会党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局直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律师党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目标要求,并对学习实践活动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活动步骤和时间安排作了具体部署。现经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研究,报局党委领导同意,决定利用一周的时间对局直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局直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开好局、起好步,取得实际效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从3月30日(星期一)到4月3日(星期五),为期五天。
     二、督查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查看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阶段计划、方案和组织实施情况;二是了解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确立的学习实践活动主题和实践载体;三是掌握律师事务所今年以来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尤其是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密切相连的特色工作情况;四是引导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实践和宣传推广工作;五是查看律师事务所党组织集中学习会议记录和律师党员学习笔记。
     三、工作分工。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成立督查组,具体分工如下:
    督查一组:组长  陈彦耀
    成员  隋永和  杨仁成
    主要负责督查:德衡、琴岛、海师、天润、江河海、新和、国弘、康达、天华、亚和太、岛城、名昊、海晖、海之诺、海利丰、北京金杜、齐鲁(青岛)
    督查二组:组长  马新河
    成员  李  平  汪  辉
    主要负责督查:清泰、文康、万桥、柏瑞、中苑、齐海、华政、万润、中诚信、大元、纬达、青大泽汇、诚远、北极之星、国人、德祥、恒盛德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结合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计划、方案做好自查,进一步完善学习实践活动方法步骤。上述日程安排如有时间调整,以电话通知为准。
    督查一组:联系人  隋永和
    联系电话:13853268277
    督查二组:联系人  汪  辉
    联系电话:13853277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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