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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案今日宣判:李庄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
2010-01-08
1月8日重庆讯(记者 沈义)今天上午,备受各方关注的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为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一案,在重庆市江北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李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12月30日,李庄案在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从上午9时10分持续到次日凌晨1时10分,整整16个小时。由于此前尚未有律师因此罪名走上法庭,此案被称为“中国第一案”。
  今日上午9点30分,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庄被控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一审公开宣判,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李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被告人亲属、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百余人旁听了宣判。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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